近年来农村道路交通快速发展,机动车数量快速增长,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备受全社会关注,切实关系着人民的生活幸福。为提高农村地区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,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,株洲交警收集整理了全市多地农村交通事故案例,请广大农村地区交通参与引以为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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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车逆行与正常左转车辆相撞
(资料图片)
2022年10月21日,刘某驾驶小型客车沿荷塘区S207行驶至新田湾生态山庄路段超越前车行驶至对向车道时,与沿新田湾生态山庄路口左转弯驶入 S207的周某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相撞,造成周某受伤、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。交警认定:此次事故因刘某超车造成,负事故的全部责任。
株洲交警提醒:农村地区道路情况较为复杂,路口较多,在可以超车的路段,一定要提前观察清楚路况,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超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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摩托车会车时未靠右行驶与小车相撞
5月2日,周某驾驶普通摩托车搭载两名乘客沿龙头铺镇两斗路行驶时,与相对方向杨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相撞,幸好事故中无人受伤,此事故因周某会车时未靠道路右侧行驶造成,负事故的全部责任。
株洲交警提醒:农村地区道路路窄,弯道坡道多,行经窄弯道时要减速行驶,遇到视线受阻的弯道,要提前鸣笛,遇到车辆会车时,要靠道路右侧行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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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车转弯时与直行摩托车相撞
3月6日,潘某驾驶小型客车沿大丰村村道行驶至田桂路左转弯时,与沿田桂路直行的金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(搭载乘客王某)相撞,造成两车受损,金某、王某受伤的交通事故。此事故中潘某转弯未让直行承担事故主要责任,金某无证驾驶摩托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。
株洲交警提醒:农村地区路口多,车辆转弯时要让直行的车辆先行,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转弯。骑行摩托车需要获得摩托车驾驶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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儿童下车后跑过马路与小车相撞
4月11日,尹某驾驶小型轿车沿醴陵市东富镇村道行驶至何祠组路口时,与从中型普通客车下车后由西往东奔跑过马路的行人王某(11岁)相撞,造成王某受伤、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。经交警部门认定,尹某和王某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。
株洲交警提醒:下车时应观察左右是否有车辆驶来,下车后不能急于从车前或车后横穿公路,应在公交车驶出50米外后,观察左右来车情况,确认安全后通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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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型专项作业车碰撞横过马路老人
2022年8月28日,张某驾驶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沿省道329线行驶至醴陵市东富镇路段时,与其驶向右往左横过道路的行人殷某相撞,造成殷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。此事故中张某驾驶机动车遇行人未进行避让,承担事故全部责任。
株洲交警提醒:车辆行驶时要观察清楚道路情况,遇到行人要避让。关爱老年人道路交通安全,老年人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,不要随意横穿道路、不跨越护栏、不闯红灯;如果没有人行横道时,要仔细观察,确保安全后通过。
来源丨株洲交警
编辑丨刘跃辉审核丨彭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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